達新: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9-23 10:40
一、茲依據本公司109年06月05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09年08月04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0493號函核准,並業經經濟部109年08月26日經 授商字第109011641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另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 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9年9月17日臺證上一字第1090017165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達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306010成衣業。 (2) C805010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 (3) C805020塑膠膜、袋製造業。 (4) C805030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5) C805060塑膠皮製品製造業。 (6) C805070強化塑膠製品製造業。 (7) C80599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8)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9) 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 (10) CZ99990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 (11) 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12) 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13) F401010國際貿易業。 (14) 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15) 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16) 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17) 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18)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5路51號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6人、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五)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415,227,100元, 分為241,522,7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80,000,000元, 分為19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之普通股。 (六)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新台幣594,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59,400,000股。 2.減資比率:30%。 3.銷除股份:依「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 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00股(即每仟股減少300股);減資後不滿1股之畸零股, 股東得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 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本公司減資後股份採無實體發行,不滿1股之畸零股由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七)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86,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共計138,600,000股。 (八)減少資本緣由: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公司每股獲利能力。 (九)每股退還股款:普通股股票每股可退還新台幣3元(即股東每仟股減少300股退還現 金3,000元) (十)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 109年10月14日。 2.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訂為民國109年10月23日,並自109年10月26日開 始全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3.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9年10月15日起至109年10月23日止,停 止在市場買賣。 4.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9年10月19日起至109年10月23日止期間 內停止辦理過戶(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09年10月18日)。 5.新股票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09年10月26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 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6.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均相同。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9年10月29日。以銀行匯款或掛號寄「禁止背書轉讓」 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十一)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9年10月26日開始換發,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 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盡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 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存摺影本連同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 股票領回號碼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補辦過戶後再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手續。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 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辦理,電話:(02)6636-5566。(郵寄申請辦理者,請依前述方式檢附相關文件並請以 掛號方式郵寄,以免遺失)。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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