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放暨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9-22 15:40
一、依據 1.本公司於民國109年05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08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35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9年09月18日證櫃債字第10900111882號函同意,於109年09月23日起開始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2.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252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3.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一項之規定。 二、公告事項: 1.債券名稱: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2.發行總額、每張面額及發行價格:發行總額新台幣參億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101%發行。 3.公司債票面利率:利率:0%。 4.還本方式: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七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之101%以現金一次償還。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償還資金將由本公司每年營運及融資活動產生之資金項下支應;本次轉換公司債因未設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 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轉投資。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無。 8.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101%發行。 9.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5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117,164,870股,計新台幣1,171,648,700元。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依109年0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計算之餘額1,912,862仟元。 11.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12.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 (1)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2)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13.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第一商業銀行信義分行(台北市信義路三段7號)。 14.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 (1)承銷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15.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 (1)種類:銀行保證。 (2)名稱: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證明文件: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債保證契約。 16.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 (1)名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證明文件:公司債保證契約。 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支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20.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21.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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