鈺緯:公告本公司109年度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9-16 17:40
壹、 本公司於109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12,270,485股(上櫃普通股8,126,707股,私募普通股4,143,7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22,704,85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8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1104號函核准在案,及經濟部109年09月10日經授商字第10901165690號函核准完成變更登記在案。本次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9月16日證櫃監字第1090011199號函核備。 貳、茲將本次現金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公司因現金減資全面換發股票,茲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就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宜擬定本作業計畫。 一、應換發之舊股票: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74,029,574股(含私募 25,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40,295,740元。 二、現金減資銷除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資銷除股份為12,270,485股(上櫃普通股8,126,707股,私募普通股4,143,7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22,704,850元,減資比率16.575112%。 三、減資後換發之新股票:減少資本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17,590,89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換發上櫃新股票計61,759,089股(上櫃普通股40,902,867股,私募普通股20,856,222股)。 四、換發比率:本次減少資本應換發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減少比率16.575112%,每仟股減少165.75112股(即每仟股換發新股834.24888股),每股退還新台幣1.6575112元(即每仟股退還新台幣1,657.5112元)。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其折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新台幣10元認購之。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 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9年10月7日。 (2) 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109年10月8日至109年10月17日止。 (3)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9年10月12日。 (4)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9年10月13日至109年10月17日止。 (5)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9年10月17日。 (6) 新股票上櫃買賣暨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期:109年10月19日。 (7) 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09年10月26日。 (8) 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 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尚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9年10月12日下午4時30分前持舊股票、股票換發聲請書、原留印鑑章及證券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 (3) 於停止過戶日後持有舊股票未辦理者,須俟新股發放日後,股東持舊股票、股票換發聲請書、原留印鑑章及證券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 (4) 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內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行轉付集保劃撥費用,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5) 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2361-1300)。 (6) 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方式,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若退還之股款不足發放處理費時,請股東攜帶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肆、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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