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109年09月20日到期,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起(109年09月21日)終止上櫃買賣,債券持有人最遲應於到期日(109年09月20日)前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二、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七條規定,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三、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集保公司於終止上櫃日後第三個營業日將債券持有人名冊送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憑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