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鈦科: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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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109年6月24日股東常會及109年8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12,553,934元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255,39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7月22日生效核准在案。另自108年盈餘提撥新台幣12,553,934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45元。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 一、公司名稱:奇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塗料油墨樹脂潤滑油接著劑纖維染料匯加劑之進出口買賣業務。 2.電子設備及其電子另件之進出口買賣業務。 3.化學原料及塑膠紡織水處理劑顏料染料皮革原料之進出口買賣業務。 4.金屬表面處理原料之進出口買賣業務。 5.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6.機械及其零件之買賣業務。 7.C802120工業助劑製造業。 8.C802200塗料、油漆、染料及顏料製造業。 9.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10.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1.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57號20樓 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名(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為三年。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八十七年一月六日;最後修訂日期:一○八年月六月二十八日修訂。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1,255,393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12,553,930元,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 1、自108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2,553,930元,發行新股 1,255,39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按除權停止過戶日原股東持有 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44.999984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依公司法第240條第一項規定,本次股票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到十元(一股)為止,不滿一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 2、本次增資共計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255,39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股本將由新台幣273,506,200元增加至 新台幣291,530,250元。 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91,530,250 元,分為29,153,0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 採無實體股票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9年9月6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及配息基準日,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9年9月2日至109年9月6日為停止過戶期間, 茲訂109年9月6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9年 9月2日至9月6日止停止股票轉讓之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 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9年9月1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至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號5樓,電話:02-2389-2999),掛號郵寄者以9月1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 :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股票存放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之 集保帳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 辦理股票過戶,俾可享受配股及配息之權利。 肆、現金股利12,553,934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 比例,每股無償配發現金股利0.45元,預計於109年9月30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 支票方式辦理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以匯款或支票 發放之,匯費或郵資自應發股利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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