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募集及交付一O九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7-20 17:01
依據: 一.本公司民國109年03月27日第7屆第16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09年07月20日證櫃債字第10900076391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伍拾伍億元整,分為甲券、乙券、丙券、丁券四種,甲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貳拾陸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整,丙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壹拾肆億元整,丁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壹拾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三.公司債之利率:甲券為固定年利率0.59%,乙券為固定年利率0.61%,丙券為固定年利率0.66%,丁券為固定年利率0.7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甲券為四年期,乙券為六年期,丙券為八年期,丁券為十二年期,自發行日到期一次還本。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各子公司未來年度上繳盈餘及本公司帳上自有資金支應,倘有不足,將以舉新債還舊債、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並於各還本付息日前一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備付到期本息。 2. 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風險及必要性。 3. 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臺幣伍佰貳拾肆億伍仟萬元(截至109年3月31日)。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09年3月31日止,本公司章程額定股本總額為新臺幣1,500億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10,233,604千股、特別股1,266,660千股,每股面額均為新臺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15,002,639,950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09年3月31日止,該項餘額為新臺幣514,624,678仟元整。 十一.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處。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主辦承銷商。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處 二十.交付日期:民國109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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