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凌: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6-24 22:5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中部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於正/董事
鎧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德/董事
中部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天翰/董事
謝麗珠/董事
謝登隆/獨立董事
魏寬諒/獨立董事
徐俊明/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常會已發行股份總數
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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