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正: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6-20 21:1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許文
董事 陳友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以無損
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許文,董事
(2)陳友安,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許文:
(1)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2)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友安:
(1)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
(2)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旺吳路36號
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區藍靛廠東路2號金源時代商務中心A座9C1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不斷電設備、太陽能逆變器製造與銷售
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不斷電設備、太陽能逆變器銷售與技術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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