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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法說〉彰銀案「可進可退」 私募普通股補辦公發最快3月底完成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0-03-03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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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案「可進可退」 私募普通股補辦公發最快3月底完成。(鉅亨網資料照)

台新金 (2887-TW) 今 (3) 日舉行線上法說會,由於彰銀 (2801-TW) 今 (2020) 年股東會將董事改選,對於與財政部纏鬥多年的彰銀案,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維持一貫答案,「要進要退都會配合政府」,而持有彰銀特別股補辦公開發行案預計 3 月底、4 月初可以完成。

林維俊表示,彰銀訴訟案在回到高等法院更審之後,僅開過準備庭,並沒有新的進度。


彰銀 1 月 22 日董事會通過將對 2005 年發行的 14 億股私募特別股,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林維俊表示,私募股票改成公發,只是把必要程序做完,「不代表步驟做完就要出售。」

林維俊強調,彰銀上週收到會計師審完的去年財報,預估本周就可把公發申請送到證期局申請核准,接著轉證交所登記,順利的話,持有彰銀特別股補辦公開發行案預計在 3 月底、4 月走完程序。

林維俊指出,台新對彰銀態度是要進、要退都配合政府,政府若要延續 2005 年公股整併政策,台新會配合增資併購彰銀;如果要退,在合理的退場機制下,台新也願意配合,讓彰銀回到政府體系。

對於台新金與彰銀經營權之爭,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台新、彰銀經營權的疑慮,屬股東之間的爭議,應該由股東來做處理,目前已透過司法途徑來釐清,法院也在審查中,要等法院最終判決確定,金管會也會持續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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