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3-03 07:0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02
2.減資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擬將無償收回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銷除減資計4,300股。
3.減資金額:43,000元
4.消除股份:4,300股
5.減資比率:0.0005%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8,188,043,3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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