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豐:公告本公司訂定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每股發行價格、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108年12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42222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及109年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132554號函核准延長募集期間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無線及電纜製造業、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普通股124,554,488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1,245,544,88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新屋區中山東路二段130巷12-9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六)章程訂定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72年7月29日,最後一次修訂於108年6月18日。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如下: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5%,計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提撥發行新股股數10%,計1,000,000股委託承銷商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發行新股股數之75%,計7,5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千股認購約60.2146股,惟實際認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 2.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8元,總募集金額為新台幣180,000千元。 4.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45,544,880元,分為134,554,488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償還本公司國內第八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債款。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銀行借款或自有資金支應: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則用於償還銀行借款或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十)主辦公開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二)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十三)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自109年3月13日至109年4月13日為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109年4月14日至109年4月15日為特定人繳款期間。 (十四)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十五)股款存儲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安和分行。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七)本現金增資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之集保帳戶並上市買賣,增資股票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下櫃暨增資新股上櫃。 三、茲訂109年3月10日為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自109年3月6日起至109年3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最後過戶日為109年3月5日。 四、本公司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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