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銀基金自行質借為民營銀行首家准辦 新春添資金活水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0-01-14 12:52
金管會 2015 年開放「共同基金」做為擔保品,但僅限辦理跨行質借,直到去年 2 月進一步開放公告各銀行可以申請辦理自行基金質借業務,上海商銀 (5876-TW) 今 (14) 日宣布,已獲准開辦基金自行質借,為民營銀行第一,在新春之際為市場更添資金活水。
為打造國際理財平台,增加特定金錢信託資金的靈活性與流動性,金管會去 (2019) 年 2 月公告開放「基金自行質借」業務,並開放國內銀行向金管會遞件申請辦理,該項業務對投資人來說,資產可以做質押借款,資金運用更有彈性,也有助銀行推動財富管理業務,擴大財富管理業務規模。
為避免投資人過度擴大財務槓桿及銀行業務人員不當招攬的行為,金管會要求,銀行應確實訂定內部管理規範、建置系統架構以及制定風險控管機制,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才可辦理。
上海商銀在去年 6 月底向金管會遞件申請開辦基金自行質借,經金管會審核內部管理規範及相關契約,並通過資訊系統控管機制的檢測,已獲金管會核准開辦此項業務,為繼公股的合作金庫銀行後,第一家獲准開辦的民營銀行,該行自去年 12 月 27 日正式開辦後至今已順利完成三筆動撥。
上海商銀表示,本次開辦的基金自行質借,標的納入信託財產運用於境內外的基金、債券等,可協助投資人長線持有理財商品,讓客戶以該標的取得融資資金後,能更靈活運用於實質需求面或理財投資面,並為市場注入新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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