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你康: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8/12/1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福建優你康光學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30%股權之合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1,00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6,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6,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購料及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5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計息方式:
自額度動用之日起以年利率3%(暫定)計算
實際付息時點依借款公司實際營運狀況決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借款合約條件
(2)日期:
依借款合約條件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6,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5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自有資金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