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美材: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8/11/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羅來煌代理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求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羅來煌代理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劍湖路11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偏光板相關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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