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0-30 18:40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8/10/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謝清江;副董事長
顧大為;執行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對本案有利益關係之董事已迴避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謝清江;副董事長
顧大為;執行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謝清江:擬擔任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長
顧大為:擬擔任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天津開發區信環西路19號泰達服務外包產業園2號樓2701-3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集成電路的設計諮詢、研發、測試、銷售及相關技術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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