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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違反反托拉斯 廣明澄清54億元賠償金為全體被告承擔

鉅亨網記者劉韋廷 台北 2019-10-2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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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明總經理何世池(左)、財務長李志仁(右)。(鉅亨網資料照)

廣達 (2382-TW) 旗下廣明 (6188-TW) 遭惠普 (HP)(HPQ-US) 控違反反托拉斯法,意圖非法限制光碟機價格,廣明表示,陪審團做出須賠償 1.76 億美元 (約台幣 53.9 億元) ,是指全體被告所需賠償金額,非廣明及子公司單一賠償,且僅替廠商代工並無價格決定權,將靜待法院判決書,並與律師商量後續事宜,維護公司與股東權益。

廣明表示,惠普針對 2004-2009 年光碟機價格向 Sony、Toshiba、Hitachi-LG Data、Panasonic、NEC、Samsung、廣明及子公司提出反托拉斯訴訟,經陪審團陪審團認定,且作出決定需賠償損害金額共 1.76 億美元 (約台幣 53.9 億元),目前已收到相關通知。


廣明強調,賠償金額為全體被告須賠償總金額,並非單指廣明及子公司,具體金額則有待美國休士頓聯邦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且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商量後續事宜。

廣明表示,廣明僅為客戶代工並未經手終端價格,美國司法部及台灣公平會日前也認定廣明及子公司,並無違反美國或台灣不公平競爭法,也未受任何處分,與其它被告公司直接與 HP 進行交易的商業模式不同,對於陪審團有事實認定誤解,深表遺憾。

據了解,廣明幾年前已不再製作光碟機,目前業務以傳統硬碟 HDD、固態硬碟 SDD、機器人業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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