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四川:公告本公司經理人梁朝辰及吳明翰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公司法案,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判決無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9-25 19:40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本公司經理人梁朝辰及吳明翰
(2)法院名稱及處分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3)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33號
2.事實發生日:108/09/2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查署檢查官認
定本公司經理人梁朝辰及吳明翰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公司法(起訴
案號106年度偵字第1673號及第2932號),今經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審理終結,判決無罪。
4.處理過程:依法答辯。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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