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推2新制 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擴大實施 黃金期權納入鉅額交易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19-09-04 17:25
為強化期貨市場價格穩定性,降低盤中委託簿流動性瞬間失衡所導致的價格異常波動幅度,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將擴大實施至國外股價指數期貨商品;此外,為接軌國際,滿足交易人避險及策略交易需求,黃金類契約包括期貨與選擇權,都將納入鉅額交易制度。
期交所表示,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是指期交所針對適用商品每一筆「新進委託」試算可能成交價,逐一進行檢核,於買進委託可能成交價高於期交所訂定的「即時價格區間上限」,退回該筆買單;賣出委託可能成交價低於期交所訂定的「即時價格區間下限」,退回該筆賣單。
期交所特別提醒交易人,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主要在降低盤中價格異常波動幅度,僅能提供一定範圍價格穩定,且盤中可能因市況放寬退單點數或因資訊異常暫停退單,交易人買賣交易時,仍應注意各類委託單功能與委託價格合理性,不宜完全依賴本措施功能。
此外,期交所還指出,黃金類契約將納入鉅額交易制度,黃金期貨及臺幣黃金期貨鉅額交易門檻為 50 口;黃金選擇權鉅額交易門檻為 100 口,此外,臺幣黃金期貨與黃金選擇權契約兩者交易標的相同,可透過組合式委託進行鉅額交易買賣申報。
期交所表示,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擴大實施、黃金期權納入鉅額交易等二項新制,將自今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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