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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要求浩鼎案撤回原判再提上訴 浩鼎:不會改變清白事實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2019-07-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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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鼎董事長張念慈。(鉅亨網資料照)

浩鼎 (4174-TW) 內線交易案,上個月士林地院一審判決無罪,今 (11) 日檢察官再提上訴,認為內線交易規範的是消息時間,非解盲後的結果,對此浩鼎今日公告回應,尊重判決結果,只要高院秉公辦理,都不會改變浩鼎清白、無罪事實。

浩鼎回應表示,士林地院 2 年多的審理,已證明乳癌新藥解盲前根本無從獲知試驗結果,檢方根據臆測堅持上訴,令人遺憾,即使到二審「延長賽」,也不會改變浩鼎無罪事實。

事件起源於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等 5 名高層,已知情新藥解盲結果惡化人數不足,為使新藥順利上市而隱瞞消息,導致外界誤以為前景看好、股價漲近 3 倍,張念慈等人後續也接連出脫持股,避損百萬至千萬不等。

士檢起訴指出,張念慈等人早在 2015 年 8 月的專家會議時,就得知新藥試驗的惡化人數未達設定的 289 人,將導致檢定力不足,新藥審查合格機率低,而浩鼎半年後公告解盲結果,應探討張念慈等人知情而買賣股票,並非新藥解盲的最終結果。

法人表示,浩鼎原擺脫官司陰霾,不過檢方不服再提上訴,張念慈後續的國際授權案,恐又再度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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