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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3條、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原已上市股票:普通股184,423,4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844,234,100元。 (二)本季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4,328,5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3,285,780元。 (三)轉換後之股份總額:普通股188,751,98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887,519,880元。 (四)轉換普通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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