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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8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新台幣 213,118,171元,即每股配發新台幣0.36元。 二、經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議,茲訂定:(1)除息交易日:民國108年7月 15日。(2)停止過戶日期:自民國108年7月17日至民國108年7月21日。(3)除息基 準日:民國108年7月21日。(4)現金股利發放日:民國108年08月09日。 三、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提前至108年7月16日(星期二) 17時00分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 (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掛號郵寄者以 108年7月16日郵戳為憑,俾可享受配息權利。 四、資本公積配發現金預訂於108年08月09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 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匯費及郵費由股東支付。 五、本公司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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