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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世達: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李焜耀,本公司董事


陳其宏,本公司董事長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彭又又浪,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代表人:黃漢州,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李焜耀

康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隆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2)陳其宏

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董事

友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BenQ Guru Holding Limited董事

(3)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星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彭又又浪

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董事

(5)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代表人:黃漢州

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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