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術:公告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民國108年3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3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105026號函申報生效。於108年3月29日由董事會決議變更發行價格以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及變更發行股數為3,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4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1071號函核備在案,且108年4月30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80313553號函同意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I105010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 2.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3.I401020 廣告傳單分送業 4.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 5.I504010 花藝設計業 6.I599990 其他設計業 7.I501010 產品設計業 8.J304010 圖書出版業 9.J305010 有聲出版業 10.J601010 藝文服務業 11.J602010 演藝活動業 12.J603010 音樂展演空間業 13.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14.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15.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16.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 17.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18.F199990 其他批發業 19.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0.F401171 酒類輸入業 21.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22.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23.F215010 首飾及貴金屬零售業 24.F115010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 25.F115020 礦石批發業 26.F215020 礦石零售業 27.F102030 菸酒批發業 28.F203020 菸酒零售業 2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面額:額定資本額為新臺幣2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臺幣120,000,000元,計1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483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七人,其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監察人二至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101年5月29日訂立章程,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5年6月22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資金來源: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每股以新臺幣10元發行,預計共可募集資金總額為新臺幣30,000,000元整。 2.發行條件: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2,7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225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部分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3.本次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停止過戶期間: 108年07月02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為108年06月28日至108年07月02日。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8年06月27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8年06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臺幣150,000,000元,分為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十一、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十二、主辦承銷機構:不適用 十三、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四、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 2371-1658。 十五、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8年07月12日至108年08月12日。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8年08月13日108年08月28日。 十六、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高雄分行。 十七、股款存儲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三民分行。 十八、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放置於本公司以供查閱。 2.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九、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屆時將另行通知並公告。 二十、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參、本公司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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