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8/04/30
2.公司名稱: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第八屆第六次董事會通過之「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
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擬將該案之說明二之第(二)項
第1款第(2)目刪除,並調整部分文字內容。
(二)於額定資本總額內如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將依公司
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由董事會特別決議行之,無須股東會決議
通過。為免日後適用疑義,故予修訂。
6.因應措施:於第八屆第七次董事會完成修訂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
#下跌三黑K線
#營收創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