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看這裡〉企業申報營所稅 留意3大重點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4-20 13:30
5 月報稅季將屆,中區國稅局提醒,今年營利事業所得稅有 3 大重點需特別留意,包括營所稅率調高、獨資合夥免課徵營所稅、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
在營所稅率部分,中區國稅局表示,去年稅制優惠改革實施後,今年申報營所稅稅率從 17% 調升至 20%,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則降至 5%,為減緩提高營所稅的小型企業的衝擊,課稅所得額低於 50 萬的公司,將分 3 年逐年調高 1% 稅率,也就是 107 年度稅率 18%、108 年度稅率提高至 19%,109 年度後則按 20% 稅率課稅。
簡言之,只要課稅所得額低於 12 萬,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低於 50 萬,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 18% 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 12 萬元部分的半數。
另外,課稅所得額超過 50 萬,則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 20% 營利事業所得稅。
其次,在獨資、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部分,只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無須計算並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歸課其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綜合所得稅。
第三、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廢除後,從 107 年 1 月 1 日起,不必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盈餘分配日在 107 年 1 月 1 日之後者,可免填報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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