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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聯詠:智慧財產法院裁定駁回FocalTech公司對本公司所提起二件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案之抗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英屬開曼群島商FOCALTECH ELECTRONICS, LTD.

(下稱FocalTech公司)


相對人: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智慧財產法院108年度民暫抗字第2號民事裁定

4.事實發生日:108/04/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FocalTech公司於民國(下同)107年12月20日就智慧財產法院107年

度民暫字第17號民事裁定與107年度民暫字第18號民事裁定向智慧財

產法院提起抗告。

6.處理過程:

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裁定駁回FocalTech公司之抗告,維持原審駁

回FocalTech公司對本公司所提起二件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之民事裁

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對於智慧財產法院依法審判之結果,至表感佩,益證本公司並

無任何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本公司再次重申絕不容他人任意指控、

甚或侵害本公司之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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