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引導上市公司融資 修訂兩項關鍵規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11-09 16:25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9日表示,證監會修訂發布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修訂後的監管問答,一是明確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的要求。通過配股等非公開發行方式可以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通過其他方式的不得超過募集資金的30%;二對再融資的時間間隔限制作出調整,前次募資基本使用完畢的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不受18個月融資限制,但相應間隔原則上不少於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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