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張表搞懂基本生活費排除薪扣額 試算公式看這裡!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8-09-03 20:01
財政部今 (3) 日宣布,研議修改基本生活費用計算方式,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0 萬元排除,財政部也特別提供一張調整方案前後對照表,讓民眾更了解,預計新制上路後,受惠民眾可從 21.93 萬戶,大幅提高至 149.63 萬戶。對此,安侯建業稅務部營運長張芷表示,根據財政部新調整方案,雙薪夫妻原可能受扶養親屬要 7 人以上才可受惠,現在扶養 2 人就可受惠,申報扶養人數較多的民眾受惠程度愈大。
納保法去年 12 月 28 日上路,首次立法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課稅,而所謂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則是依主計總處最近 1 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 60% 計算;以去年標準計算,每人都有 16.6 萬元保障不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今天表示,新制預計排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0 萬,但納入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20 萬、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2.5 萬、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12 萬以及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27 萬共 4 項。
也就是說,基本生活費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總額(16.6 萬 × 人數)-「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
公式減項拿掉薪資特別扣除額,但增加了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四項特別扣除額。
目前此修正草案還在預告中,預定於 10 月底前完成預告、今年底前完成公告,並在明 (2019) 年 5 月報稅時適用。
根據財政部新調整方案,安侯建業稅務部營運長張芷表示,比之前併薪資扣除額方案受惠的戶數應該會增多,原可能受扶養親屬要 7 人以上,現在扶養 2 人就可受惠,另申報扶養人數較多的民眾受惠程度愈大。
張芷進一步指出,若財政部要再加上其他扣除額的話,就要看每個家庭適用狀況會不一樣,比如說學齡前幼兒扣除、身障扣除、儲蓄扣除等等,如果要加的話,適用戶數就會減少,就不是單純扶養兩人可受惠的狀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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