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鴻:公告本公司104/03/19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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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後龍鎮溪洲里三好路39號本公司溪洲廠三樓會議廳
4.召集事由:
壹、報告事項: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貳、承認事項:
一、承認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參、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三、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案。
四、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五、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肆、選舉事項﹕改選董事案。
伍、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陸、臨時動議
柒、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1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
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含標點符號),及未於受
理期間內寄送達受理處所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應選獨立董事三席,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
(三)上述相關提案及提名檔案請以書面親送或郵寄至本公司(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
二十八號董事會秘書組),受理提案及提名期間為104年4月20日至104年4月30
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止(以寄送達為準)。
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之1條規定辦理。
(四)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股東
以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86-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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