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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上市公司須揭露員工薪酬資訊 證交所訂申報規定

鉅亨網記者許雅綿 台北 2018-07-1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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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宣布,明年起上市公司須揭露員工薪酬資訊。(鉅亨網資料照)

由於外界持續關注員工薪資合理性問題,證交所今 (12) 日表示,依金管會今 (2018) 年 4 月 24 日發布的新版公司治理藍圖,將增訂上市公司員工薪酬統計資訊申報規定,上市公司將於明 (2019) 年起首次申報今年「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

金管會日前宣布,明年 6 月底前,上市櫃的公開資訊將增設一個新欄位,揭露上市櫃公司員工薪資資訊,希望給上市櫃公司一定程度壓力,讓公司能夠重視員工薪資問題。


證交所表示,經過參考國際間薪酬申報規定、上市公司意見後,除現行已於每年 3 月底前公告申報的年度財報附註資訊,包括員工總人數、薪酬總金額的概況資訊之外,上市公司明年 4 月底前,應另申報前一年度非擔任主管職務的員工薪資資訊,並以全時員工 (不含部分工時員工) 及其實際薪酬所得 (不含股份基礎給付之評價金額) 為申報範圍。

證交所表示,明年起各上市公司都應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且預計 2020 年起,再增加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全時員工薪資「中位數」,讓各公司員工薪酬統計結果,更具參考性及可比較性。

此外,證交所將增修公開資訊觀測站彙總查詢報表,每年 6 月底前揭露所有上市公司申報的員工薪酬資訊,包括財報附註揭露的全部員工 (不含董事)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同產業公司平均數,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 (不含董事、經理人) 的薪資平均數與中位數等。

另外,證交所也將依 3 項篩選標準,包括第一、非擔任主管職務員工年度薪資平均數未達 50 萬元者;第二、公司獲利表現 (EPS) 較同業為佳,但非擔任主管職務全時員工年度薪資平均數低於同業水準;第三、公司 EPS 較前一年度增加,但非擔任主管職務全時員工年度薪資平均數較前一年度減少等,以欄位標示公司是否有薪資費用與經營績效不相當情事,供外界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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