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7 15:40
第三十四條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7/05/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文堂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文堂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文堂:
亞憶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德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華憶科技(吉安)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亞憶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大道341號國匯通大廈503室
德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高新開發區建安路德的工業園
華憶科技(吉安)有限公司: 吉安縣工業園富川路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亞憶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研產銷電子產品及配件
德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TFT-LCD產品
華憶科技(吉安)有限公司: 研發生產銷售電子產品及廠房租賃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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