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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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5/1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
3.發行總額:擬提請107年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依法調整、訂定與辦理。
4.每張面額:擬提請107年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依法調整、訂定與辦理。
5.發行價格:擬提請107年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依法調整、訂定與辦理。
6.發行期間:擬提請107年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依法調整、訂定與辦理。
7.發行利率:擬提請107年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依法調整、訂定與辦理。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海外購料、償還銀行借款或購置機器設
備、轉投資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待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待定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待定
15.簽證機構: 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狀況決定。
17.賣回條件: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狀況決定。
18.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狀況決定。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狀況
決定。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依實際發行時轉換溢價率而定。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與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
發行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部分,其募集金額以不超過新台幣300億元(含)為原則
,合計以不超過1,000,000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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