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達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興建中壢新廠相關事宜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0款
1.契約種類:工程合約
2.事實發生日:107/4/30~107/4/30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4月30日決議通過興建中壢新廠,暫估工程總價款約新台幣
32.3億元,請詳「其他敘明事項」,其他相關事宜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係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未來業務發展所需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其他敘明事項:
原於107年3月8日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購置桃園市中壢區中工段1569、1572、1572-5地
號,興建廠房工程總價款約新台幣22億元。因本公司董事會於107年4月30日通過購置桃
園市中壢區中工段1572-1、1572-2、1572-3、1572-4及1572-5地號與前述購置之土地
相鄰,擬調整興建之廠房設計,合計擬興建之廠房總面積約37,122坪,暫定工程總價
款約新台幣32.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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