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寶國際: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6年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2 22:00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2
2.公司名稱:星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令。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06年度稅前損益如有獲利,擬訂定董監酬勞與員工酬勞提撥率各為3%,
茲因106年度公司稅前為虧損,故不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