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7/03/212.公司名稱:昶和纖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為昶和紹興業務需要,擬將應收帳款新台幣66,571仟元轉為資金貸與,授權董事長全權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