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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研擬修正「營業秘密法」 防人才洩密給大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6 17:15


經濟部研擬修正「營業秘密法」,對抗中國大陸挖角台灣人才,將台灣企業的營業秘密外洩到中國大陸去。經濟部智財局表示,刑責不會增加,罰款也不會提高,修法內容將以加速偵辦及審理時程為主要目的,希望這個立法院會期能展開修法程序。

中國大陸在台灣 228 當天提出惠台 31 項政策,行政院在 2 週後,決定正名為對台 31 項措施,並公布我國的因應策略,其中,反制中國大陸頻頻對我國科技人才挖角,就是加強保護營業秘密。


經濟部智財局副局長張玉英指出,經濟部本來就打算修正營業秘密法,因為中國大陸會來挖角,希望他們把營業秘密帶過去,這是營業秘密法要防止的行為,(T)「我們未來會更加加強防範,我們的科技技術不要跑到那邊去,加速偵辦速度、訴訟速度,讓廠商把技術留在台灣。」

張玉英說,修法會增訂「秘密保持命令」,以兼顧加速偵辦及保護企業秘密。(T)「希望增訂【秘密保持命令】,檢察官發給關係人對其偵查內容所接觸到的營業秘密加以保密,這樣檢察官可以把偵查內容揭示給相關的當事人,但當事人負有保密義務。」

現在偵辦違反營業秘密通常需要 6 個月,法院審理需要 1 年,智財局希望未來可以加快偵查及審理時程,以有效抑止這類犯罪行為。

不過,修法內容並沒有打算提高刑責或是提高罰款,目前違反營業秘密法刑期 1 年至 10 年,罰款 3 百萬到 5 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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