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剛: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4 19:4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6條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
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之對象辦理,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尚無
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70,000,000股普通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70,000,000股之普通股額度內一次或分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係依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與定
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本次私募普通股發
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8成為訂定依據。
暫以107年3月14日為定價日,前一、三及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簡單算數平均數
分別為20元、20.05元及19.92元,取三者最高價為20.05元,107年3月14日前
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為20.10元,兩者擇高以20.10元為
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來設算,暫定每股私募認購價格為20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銀行借款,改善公司
財務體質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降低公司營運風險及提升市場競爭
力並可強化整體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減少利息費用支出。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與公開募集相較,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
機動性,且私募之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
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訂定,實際訂價日之訂定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市場狀況決
定之
11.參考價格:
暫以107年3月14日為定價日,前一、三及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簡
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20元、20.05元及19.92元,取三者最高價為20.05元,107
年3月14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為20.10元,兩者擇高
以20.10元為參考價格,惟實際私募價格之訂定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
日後洽特定人情形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市場狀況決定之;實際
發行價格依法令規定計算,以不低於參考價格8成為訂價依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暫定每股私募認購價格為20元,實際私募價
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價依據,惟實際發
行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
場狀況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
情形外不得自自由轉讓;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
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最終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
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
更而有所修正時,委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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