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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員工盜用7億保費 基隆轄下46個郵局半年禁賣保單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8-03-1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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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示意圖。(鉅亨網資料照)

金管會今 (13) 日表示,中華郵政張姓業務員從 2009 年起違法招攬保單,並挪用侵占客戶保費,期間長達 8 年,所侵佔保單達 887 張、保費 7 億元,受影響保戶 300 多位。針對此案,金管會今天開罰,限制中華郵政基隆郵局及其轄下共 46 個郵局停止銷售簡易人壽新契約 6 個月 (不包含續保案件)。

去年 7 月,中華郵政瑞芳分局驚傳一名張姓業務員,從 2009 年起到去年違法招攬與挪用侵占保費,該名業務員以預扣 4% 利息給保戶的方式,向客戶推銷「一次性繳清」壽險,實際上卻是替客戶投保分期繳,剩的錢就落入該名業務員自己的私人帳戶,而所挪用的保費就私自用來購買自己的美金保單、基金。

此案涉及保單高達 887 張保單,侵占的保費高達 7 億元,其中未到期保費約 4.1 億元,影響保戶人數多達 300 多人,當中不乏該名業務員的親朋好友。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此案是客戶反映後才發現,影響保戶眾多,且違規期間甚長,但中華郵政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均未能發現,顯見其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嚴重廢弛。

因此,金管會決議,除依保險法第 149 條第 1 項規定予以糾正外,並依同條項第 1 款規定,限制中華郵政基隆郵局及其轄下 46 個郵局停止簡易人壽新契約的銷售六個月(不包含續保案件),且在提報改善計畫並經金管會認可改善完成後,含清查全國各郵局有無類似案件,才能恢復再賣保單。

張玉煇表示,到目前為止,300 多名客戶中大半都跟郵政公司和解,只剩一人還沒跟中華郵政公司和解,進入評議中心申訴。

不過,此案違規情節重大為何沒有罰款?張玉煇解釋,中華郵政適用的罰則跟一般保險公司不同,主要是因「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法」並未規定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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