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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士科技:本公司董事長因持股低於選任當時股數二分之一當然解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6款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7/03/13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斐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鍾明道/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解任

5.異動原因:持有股數低於選任當時持有股數的二分之一當然解任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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