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士科技:本公司董事長因持股低於選任當時股數二分之一當然解任鉅亨網新聞中心2018-03-13 17:40第三十四條第6款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7/03/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斐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鍾明道/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持有股數低於選任當時持有股數的二分之一當然解任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股數解任新任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燁聯鋼鐵:公告本公司含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107年02月28日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自結數)。下一篇金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