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飛: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佈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2 15: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12
2.公司名稱: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基本資料如下(單位:百萬)
科目
.......最近一月 與去年 最近一季 與去年 最近四季累計
......(107年02月) 同期 (106第4季) 同期 (自106年第1季至
...... 增減% 增減% 106年第4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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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自結數 自結數 查核數
(百萬) 149 -0.16% 241 -8.36% 781
稅前淨利
(百萬) +4 -7.03% +4 +17.27% +17
本期淨利
(百萬) +4 -12.41% +4 +17.27% +17
每股盈餘
(元) +0.13 -7.14% +0.13 +18.18% +0.55
(2)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公司於集中市場股票價格變動係由市場自由交易機能所決定
,與本公司並無關聯。
(3)本公司之重大訊息未達「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
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十一條各款標準,不須召開說明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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