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20款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3/7至民國107/3/7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直接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總金額人民幣12,000仟元分次匯款,於105年8月15日第一次注資人民幣4,000仟元,預計107年4月份第二次注資人民幣4,0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三豐東星醫療器材(江蘇)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人民幣10,000,000元(注冊資本額人民幣30,0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人民幣10,0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手術室、急救室、診療室設備及器具生產之製造、銷售及服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2017年淨值人民幣6,217仟元(自結)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2017年淨損人民幣2,493仟元(自結)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人民幣4,000,000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權益法評價之投資關係人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直接投資大陸地區新設立合資公司,投資金額人民幣12,000,000元(或等值美元)分次匯款第一次注資人民幣4,000,000元於105年8月15日匯款第二次注資人民幣4,000,000元,預計107年4月份匯款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05年第1次董事會(105年1月29日)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在投資金額範圍內,全權處理合資公司等相關事宜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因應大陸當地法令變動及其市場高成長,以合資方式設立。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5年1月29日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5年1月29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102,767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3.06%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6.66%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10.10%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823仟元(新台幣54,410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2.21%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53%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5.35%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4年淨損新台幣507仟元105年淨損新台幣1,844仟元106年淨損新台幣4,193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2月19日業經投資審議委員會經審二字第10500032110號函核准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