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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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26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予員工或以不超過每股新台幣10元之價格為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訂定之。
3.預計發行總額(股):以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總數3%為限,暫定為250,000股,每
4.既得條件:須符合實際發行辦法所訂之獲配員工服務年資與績效考評。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
既得條件者,其股份由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或原價收買並予以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與日已到職,符合公司認定且認為有必要之本公司全職
正式員工為限。
(2)實際獲配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績效表現、過去及
預期整體貢獻、特殊功績、發展潛力、職稱、職等、年資等因素,由總經理
擬定轉呈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同意決議,惟獲配員工具董事及(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酬
委員會同意。
(3)單一員工被授與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
理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求才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士,並激
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107年度擬提股東常會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250,000股
,每股如以新台幣0元發行,依所定既得期間、既得條件估算,暫估108~110年費
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1,928仟元、1,928仟元及2,569仟元(以107年2月12日收
盤價25.7元擬制預估)。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數22,576,000股計算,暫估
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於108年~110年分別為:0.0854元、0.0854元、0.1138元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
轉讓、贈與、質押、無異議請求收買權,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包
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均不
得行使。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
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若於送件審核過程
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作修正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
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
令修訂或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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