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7/02/132.公司名稱:瓦城泰統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萬寶週刊6.報導內容:107年2月13日萬寶週刊第1267期刊登瓦城去年Q4EPS上看2.06元,預估2017年EPS上看14元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