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05
2.捐贈緣由:「台境公益信託基金」於105年設立以來,以慈善福利、教育獎助及環境保護
為宗旨,推動多項公益照顧及環保推廣活動,以及學子教育補助捐贈,在互動中與相關
團體或個人產生良善之交流。
3.捐贈金額:新臺幣100萬元
4.受贈對象:台境公益信託基金
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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