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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1/30
2.減資基準日:107/02/0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06年12月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106年度減資換發股票,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5141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二)本次換發股票總股數、每股面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23,546,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3,365,000股),每股面額
(2)減少資本新台幣80,984,000元(含私募普通股45,967,520元),每股面額10元,
共計8,098,400股(含私募普通股4,596,752股)
(3)減少資本換發股票後股份總數為15,447,600股(含私募普通股8,768,248股),每股
(4)本公司減資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並辦理全面換發股票。按減資換發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新股656.060477股,即
每仟股減少343.939523股,減資比率為34.3939523%,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拼湊整股之登記,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發放現金至元為止,逾期
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擬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
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股票相同。
(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107年2月5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7年3月26日。
(3)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7年3月27日至107年4月2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7年3月28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7年3月29日至107年4月2日。
(6)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7年4月2日。
(7)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107年4月3日。
(8)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本公司擬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
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上述減資換發作業,若有異動或其他未盡事宜,授
權董事長決定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7/04/02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7/04/03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679,352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43%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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