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2款1.召開記者會或以其他方式對外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之日期及時間:107/01/26下午四時整2.召開記者會或以其他方式對外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之地點: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3.公開之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詳新聞稿。4.若有發布新聞稿者,其新聞稿之內容:於下午四時整重大訊息說明記者將同時發布新聞稿。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