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鹼:澄清經濟日報107年1月24日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1/24
2.公司名稱:東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東鹼內外皆美/營收升溫......東鹼今年營運確定優於去年表現。
7.發生緣由:經濟日報107年1月24日C4版關於本公司之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報導純屬外界臆測,特此澄清,
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均依規定詳細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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