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鑫新能源(00451-HK)建議發行票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1-17 07:35
協鑫新能源(00451-HK)公布,建議向機構投資者發行票據,票據是國際發售,並將於2018年1月18日或前後起向國際投資者展開連串路演簡介會。
建議票據發行完成視乎市況及投資者反應而定。倘票據獲發行,公司擬將建議票據發行所得款項用於發展其業務、償還財務借貸(包括瑞信定期貸款融資)及其他一般企業用途。
公司已委任美銀美林、海通國際、瑞信、渣打銀行及中信里昂證券為建議票據發行之聯席全球協調人,以及美銀美林、海通國際、瑞信、渣打銀行、中信里昂證券、東方證券(香港)、VTB Capital及浦銀國際為建議票據發行之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票據預期分別獲標準普爾評級給予「B+」及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給予「Ba3」評級。評級並非購買、出售或持有證券之建議,相關評級機構可能隨時暫停、降低或撤銷該等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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