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眾銀行卡境外提取現金年度合計不得超過10萬元人民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1-02 09:50
【財訊快報/陳孟朔】路透報導,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發文指出,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本人名下銀行卡合計每個自然年度不得超過等值 10 萬元人民幣 (下同),以防範違法分子持多家銀行多張卡片大額提取現金從事違法活動;通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外管局網站上週六刊登的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並稱,個人不得通過借用他人銀行卡或出借本人銀行卡等方式規避或協助規避境外提取現金管理。
據統計,2016 年 81% 的境內銀行卡境外提取現金低於 3 萬元。《通知》規定境外提取現金年度額度為 10 萬元,既可滿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現金需求,又可抑制少數違法違規人員大額提取現金。自 2003 年以來,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實施額度管理,目前每卡每年不得超過 10 萬元人民幣。
通知顯示,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超過年度額度的,本年及次年將被暫停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同時,將人民幣卡、外幣卡境外提取現金每卡每日額度統一為等值 1 萬元。
外管局強調,通知主要是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並不改變銀行卡外匯管理基本框架和個人用匯政策,不改變個人便利化年度 5 萬美元購匯額度,不影響個人正常提取現金和消費,不影響個人用匯便利性。
外管局並透露,其正在與境外監管機構建立大額提取現金監管信息交流機制,加強監管協作,防範跨境洗錢等風險。
『新聞來源/財訊快報 http://www.investo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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