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立院備詢〉公司型態補習班課徵營業稅 業者反彈 財政部延後上路
鉅亨網記者許雅綿 台北 2017-12-27 13:24
原訂明年元旦起,未依法申請核准立案或是公司型態的補習班,將加徵營業稅,恐怕延後上路。財政部長許虞哲今 (27) 日表示,因業者反彈,該新制正在重新評估中,目前已行文確認教育部意見,正在等待回函,在定案之前,暫時不會推行此新制。
財政部今年 7 月 26 日發布解釋令,將重新檢討修正補習班徵免營業稅規定,其中包括明年 1 月起,公司型態的補習班須繳納營業稅,獨資個人名義設立的補習班,若未向教育部立案者也需課營業稅,已立案者則持續免徵。
許虞哲表示,由於業者反彈聲浪不小,不滿個人型態設立的補習班,仍可適用營業稅免稅優惠,但公司型態補習班卻需繳稅,將造成競爭上的不公平,因此,財政部正重新檢討,日前已發函教育部,確認教育部意見,視教育部後續回函內容再來檢討。
不過,許虞哲強調,「未立案補習班須課營業稅」明年元旦照常上路,若未立案補習班沒開發票就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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